音乐厅.剧场.电影院分类
2·2管理、经营机构
在日本的音乐厅、剧场中占多数的公共场馆的管理、经营将会在目文版《建筑规划·设计系列丛书12公共场馆》中叙述,因此在本章,将以民间场馆以及驻团音乐厅、剧场为例,就管理及经营展开讨论。
2·2·1音乐厅、剧场的管理、经营组织
剧场经营的方式可以分为拥有专属演出团体,主要由专属演出团体演出的自主经营方式,和没有专属演出团体,向社会演出团体出租场地的租赁经营方式。很多音乐厅、剧场都采用租赁方式,在此,将以拥有专属演出团体的驻团剧场为例说明其组织方式。
2·2·2演出机构
(1)轮换制(Repertory System)和长期制(Long-Run System)
从演出方式来看,公演大概可以分为两种。一种是在欧洲的歌刷院盛行的每天上演不同节目的轮换制,另一种是连续上演相同节目的长期制。
轮换制中,每天交替着上演在演出季节前决定好的剧目(包括芭蕾在内,通常有7~10个左右的剧目)。观众可以每天观看不同的剧目,但是因为舞台布景每天都不同,为了方便装台和存放舞台布景,需要很大的舞台后台及转换机械。
在长期制中,由于每天连续演出同样的节目,因此就没有每天更换舞台布景的必要。有时会在公演前把舞台改造成适合该节目的专用剧场。尤其是音乐剧等,甚至实行从几年到十几年的超长期演出。在日本,同一剧目连续演出的时间比较短,一般为几天到一周。
(2)作品的诞生
如果表演者是世界级人物,有可能三年内的预约已经排满,所以要提前决定演出时间和表演者。
2·3确定设计规模
设计规模是指,根据在“2·1策划”中确定的任务内容,按经营业务需要,确定合适的建筑规模。
2·3·1确定观众人数
音乐厅、剧场的规模是由观众席数决定的,因此我们首先来考察观众席的规模。决定观众席规模的因素有:建设单位的要求,运营者的计划,公演的节目等。适合不同演出节目的观众席规模是不同的,现实中,特别是在公共场馆,观众席规模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根据适合的规模来决定,而是由建设单位通过和周围自治体的建筑比较,以此决定观众席规模。有些甚至因为流行因素提出要增加观众席数,结果常常和好的规模不一致,导致不能合理使用。在确定项目时,如果要上演适合不同观众席规模的节目,可以采取设置多个剧场,或者设计观众席、宽度及混响时间可变的剧场等方法。决定观众席规模时,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愿望和运营计划,而应该根据使用目的,确定合适的规模,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。
2·3·2确定后台设施
后台部分的规模,根据场馆的管理及运营的思路而定。是否驻有专属演出团体,其差别很大。
(1) 拥有专属演出团体的场合(自主经营方式)
有专属演出团体的驻团刷场,管理部门的规模也要比租赁方式大,专属的演员化妆室、排练厅、乐器库等都是需要的。特别是歌剧院,仅排练厅就有独唱用、重唱用、合唱用、芭蕾用、管弦乐用、综合用排练厅等。如果满足所有的排练厅要求,势必导致非常大的规模。
不管哪种情况,设计与策划、运营方针相适合的规模很重要。
(2) 没有专属演出团体的场合(租赁方式)
现有的很多音乐厅、剧场,很多都采用这种方式。租赁经营方式下,除了管理办公室,只要有低限度的化妆室、道具搬运出入口以及小规模的排练厅就可以了。
2022年02月12日
未完待续!